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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0-31 | 星期四

开车犯事 我在加拿大上法庭(上)

发表: 2015年01月0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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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Fotolia)

在加拿大住了几年,终于基本弄明白了什么是「万恶的资本主义」。

 法律
  
就拿法律来说吧。这儿的法律可不只是写在纸上,一定是动真格的。就说交通法吧,刚一上驾校,教练的开场白就给我们洗了脑:乡亲们切记,加拿大可不是中国, 法律就是法律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犯法小心坐牢,到时候没人能托关系、找门子捞你,西人可不吃这一套。所以,诸位,老老实实学法,规规矩矩做人,不然早晚遇到麻烦……
  
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,接下来几次课,他一次也没用过「交规」「违章」之类大陆人听惯了的词,张口闭口都是法律,让我这个老把式每听到一次都心跳一下。
  
说实话,在大陆开车纵横十数载,啥事没遇到过?我撞别人,别人撞我,看人家互撞,多车连撞,一地死人;再就是交警钓鱼、找茬儿罚款,深夜查醉驾,一条街上遇三拨「条子」疯狂扯单子「凑任务」……牛×的是,事情见多了,因此淡定,而且,再生瓜蛋子的交警也能被在下託人摆平。
  
如今听加国教练这么说,还真不能当儿戏,毕竟咱在人家屋檐下,来这里是想做个好移民。现在赶上三十年河西,不可造次。

上路
  
这样循规蹈矩考了笔试、路试,不卑不亢的对考官微笑,也得到那位50多岁白人胖大姐的夸奖:you are good driver!心里得意,那是!加拿大的路况就是人间天堂,大姐你上北京走走,自焚的心都有。老弟我就是从那来的,这么规矩的开法儿,闭一只眼都有富余。
  
后来上了路,常遇一种状况:100公里的时速,屁股后头紧跟一车,只有半个多车的距离,一直就这么跟着,也不超你,好多公里。这在大陆叫找捶。开始我很纳闷,我招你了么?反光镜一瞄,还是一白髮老叟,高鼻蓝眼,不像黑社会老大呀,怎么这么个开法?退休赛车手?再说,你顶着我开不悬么,万一我前边遇到情况,一点剎车,你老人家不出去了吗?
  
随着上路时间的累计,我的担心指数不断降低——有很多人这么个开法。原因无他:他不需要假设我前边会出状况,因为多数情况下没人犯规。不信你站在多伦多市内的立交桥上,可以看到十分壮观的情景:同向10条高速车道,成千上万辆车汇成滚滚洪流,同时以120公里的高速,从你脚下冲向远方,这在北京是不可想像的!上六环你也不敢这么整。而在这里却是常态。
  
我这人好琢磨,中国人那么聪明,为什么总是搞不定交通。慢慢的,我想明白了:法律。所有人依法行事,不犯法,因此有了秩序,方便了自己,也和谐了生活。

犯事
  
还别说,我这个守法移民,还真犯了一次法。
  
两年前刚来多伦多,人生地不熟,开车乱转,一天走到房东说的「死丢」(Steeles)上,怎么也找不到那个招工地点的Offece路口,边看地图边左右看,勐抬头,坏了,红灯!车已越过停车线,心里格楞一下,硬着头皮加了一脚油过去了。
  
回家一直忐忑不安,尤其听房东说「死丢」上摄像头很多之后,只好祈祷天不绝我。哪知,不久,我到加拿大以后的第一张罚单送来了!上边印着两张彩图,一张是我车轧线过界,一张是车开到十字路当间,两图中都是清清楚楚的红灯!并标有红灯亮起多久我闯过去的:1.03秒。一看罚款金额:325元!
  
我的妈呀!闯一秒钟罚我好几百,抢钱哪!这相当人币2000多呀!想发火又没对象,难道就这么把钱丢进这个「死丢」!潜意识里忽然冒出了大陆思维——这事有商量么?因为英语不好,只好带着疑问找到一家新移民华语服务机构谘询。一位说粤语的小姐一看单子眼睛瞪老大:沖红灯?!有点蔑视的瞥了我一眼,好像我犯了死罪似的,然后假装客气地说等一下,就把单子甩给另一位看上去像Manager的和善男士。
  
这位老兄看看单子,指着单子左下角的三个选项,告诉我:你最好选择不认罪。我还是听着别扭。什么叫不认罪呀?不就闯个红灯吗?多大的罪过呀?强压着这种不解,继续听他解释:认罪最简单,你去交钱就是了;选择有罪但想申辩,有可能会减少罚款或者扣分;选择不认罪,有可能免掉罚款,但很难,除非你请个大律师。不过律师费几多,你知道的,不值。你选后两项要去交通法庭一楼填表,然后等法庭发信通知你上庭。
  
实在不甘心交钱,就硬着头皮去了交通法庭填表。在不认罪框里画了个×,一头郁闷回了家。等吧。

背书
  
这期间上路,看到红灯早早就收油点剎,心说可不能再犯事、让法官来个二罪并罚。过了很久,我都淡忘了此事,偶尔想起甚至生出侥倖心理:是不是法院领导没时间接见我呀?或者看我是初犯,放我一马?
  
殊不知,该来的总是要来。就在我暗自窃喜时,一年后,状子来了:定于×月×日昇堂!心情一下紧张起来。我一中国人,在大陆几十年都没见过官、过过堂,要在加国法庭站上被告席,可想而知啥心态!唯一见过的女移民官,客气又严格,不容任何水分的样子,谁知法官的惊堂木会多响?
  
再丑的汉子也得见丈人不是?谁让咱不捨得掏那300多元血汗钱呢!于是乎,紧张忘脑后,脑前闪现出西方电影里法庭的镜头,咱虽然雇不起一小时200美元出场费的律师,可咱自辩行不?对呀!灵感一来,当年在党国多种场合舌战群儒的故事,也像过电影似的记起……
  
抑制不住的悲愤、激动,法官会如何问,我应如何慷慨陈情,摄像机是多么冰冷,歷史上我是多么守法,罚我这多钱是多么不近人情……,我沉浸在假想的法庭被告席上,一时不能自拔。不消半天,洋洋洒洒四大篇辩解词一挥而就。搁笔重读,我竟为自己的文采感动了好一会。 (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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